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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组建涉企审判团队的意见(试行)

来源: 利川市法院 时间: 2023-01-11 13:58 点击量: 486


为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办案资源配置,提升涉企案件审判质效,构建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利川市人民法院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宗旨和基本原则

(一)宗旨

审判团队的数量和团队内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的配置,原则上依据案件数量确定,确保各审判团队的办案数量相对均衡、工作量基本相当,尽可能让法官之间、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之间达到最佳的组合模式,充分发挥团队效能,更加优质高效地审理案件。

(二)基本原则

审判团队组建坚持以案定员和双向选择原则,在立足法院实情、遵循司法规律基础上,大胆改革创新,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明确审判团队职责,严格司法责任,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适用法律和裁判尺度的统一。团队成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任职回避、廉政建设的规定。

二、基本模式

(一)综合考虑案件发展趋势、审判业务类别差异、法官承受能力及司法辅助人员数量等因素,并参考近三年来各审判庭室年度最高结案数,科学核定审判团队总数1个和法官6名、法官助理3名及书记员3名组成。

(二)充分考虑团队成员的办案能力、知识结构、岗位经历、办案专长,针对不同案件审理,固定合议庭为主、指定人员为辅组成审判团队。对疑难复杂案件审理时,可由庭长合理搭配团队内合议庭成员,以确保优质高效审理涉企案件。

三、管理与职责

涉企审判团队中法官对法官助理、书记员及其他辅助人员负有监督、指导的职责,法官也可以委托法官助理对书记员以及其他辅助人员进行司法辅助工作业务指导。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利川市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