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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的纠纷家门口解决

来源: 利川市法院 时间: 2024-03-14 09:11 点击量: 116

人们印象中的法官身着法袍、正襟危坐、落槌下判,现实却是,他们上得了山、下得了田,理得清人情、讲得通道理,为的就是“案结事了人和”。

土地起纠纷,真情调解促和谐

“你是真的过分,说话不算数。”

“本来就是我家的……”

一个寻常的春日,建南镇太平村郑某家气氛有点“燥”。本是邻居的两家人,因土地纠纷相持不下,差点扭打起来。

 “大家同一个村,不要吵,有话坐下来慢慢说。”建南法庭法官阳磊经常下乡,皮肤晒得有点黑,裤筒上沾有泥巴。但是他到了村里一开口说话,自带威严。两家看到法官来村里解决问题,也不争闹了,一五一十地说明情况。

基本案情

起因是黄某出资铺设自家门前公路,占用了涉案土地。郑某称,早在2002年,在村干部见证下,二人达成口头协议,用自家土地置换了涉案土地,因此,郑某认为,黄某侵犯自身权益。黄某辩称当年并未置换,涉案土地仍归自己所有,便运来混凝土堆放在此处。

建南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认为双方系同村村民,来往多年,一纸判决能断案,却断不了情,便组织双方调解。走访当地村委会后了解到因年代久远,双方系口头承诺,互换约定无法查证,经查阅村里图纸,未找到相关土地划分记录。

 “没有依据这个案子很难判决。打官司无外乎一边赢一边输,我们能不能探讨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结果呢?”他结合法理和情理提出解决方案。

权衡利弊后,两家最后接受了调解方案:黄某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堆放在涉案土地上的混凝土清除,费用由黄某自行负担。同时,为避免再起争议,建议双方就土地权属争议另行向人民政府申请解决。

半百夫妻执意离婚,诉前调解好聚好散

3月12日,文斗法庭联合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及村委会调解一起老夫妻的离婚纠纷。

基本案情

年过六旬的杨某、张某在2014年经他人介绍认识,2015年登记结婚。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因家庭琐事经常吵架,杨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入了解,发现双方因财产分割问题持有不同意见,对立情绪非常大。

“走,我们联合其他单位先去村里看看,和村干部商量商量,一起做做工作,‘面对面’不行,咱们就‘背对背’。”承办法官认为覆水难收,这场婚姻很难“破镜重圆”,“善始善终”才是最好的结局。

3月12日,文斗法庭联合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及村委会干部分别找杨某夫妻谈话,找准心结。经反复几次调解,最终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一致意见。在各部门共同监督下,张某顺利地将自身所有财产从杨某家搬离,案结事了。

 “多谢你们的帮助,这么多年了,我们终于可以卸下沉重的包袱,好聚好散。”拿着调解协议,张某握住法官的手说到。

 一山一水践初心,一步一行为民生。法官每多走一步,群众满意就多一分。针对村里“这些事儿”,利川市法院以巡回审判为载体,坚持“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的理念,结合庭审、调解、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架起群众解纷的“连心桥”,共建共治的“立交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