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刘卫华)5月2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例会。会上,我院李卫华等5名同志被任命为审判业务庭庭长,张明等8名同志被任命为副庭长,张利琴等4名同志被任命为审判员。因任职年龄到点或转任,周锐、李笃银等4名同志不再担任庭长、副庭长职务,向国安等5名同志因退休被免去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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