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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奠军诉方仕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来源: 利川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20-08-04 09:28 点击量: 1169

利 川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方仕全(公民身份号码:4228021981****5219):

本院受理原告幸奠军诉被告方仕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鄂2802民初4588号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起诉要求:1、依法偿还借款本金3万元;2、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 2020年10月22日09时00分在利川市人民法院建南法庭开庭审理本案,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
联系人:钟娇娇联系电话:0718-7551629

联系地址:利川市建南镇平安路建南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