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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诊疗严打击 申请法院准执行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4-07-29 17:08 点击量: 1816

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 廖锋)2013年7-8月,利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接到社会举报,赵某、李某、陈某、彭某四人分别在柏杨坝镇、忠路镇、汪营镇家中或街上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经过现场查实,利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1、没收非法药品、药械,2、没收非法所得,3、处以罚款,同时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活动。在法定期限内,被处罚人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也未自动履行,并经过催告后仍未履行,故利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审查的是行政机关的处罚程序、法律适用,并对行政机关具有裁量幅度的职权予以评判。对利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对赵某、李某、陈某、彭某四人所作的处罚,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处罚幅度在其职权范围内,因此法院准予强制执行。

在广大的农村,离城镇较远、经济条件差、医疗技术落后,老百姓图方便,对赤脚医生和游医很依赖,为非法行医提供了滋生的土壤。非法行医的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医疗知识学习,仅凭“祖传”土方看病,往往延误病人病情或者导致医疗事故发生,因此卫生监督部门加大了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人员。法院准予强制执行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