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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水牛肉危害多 违法销售受处罚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2-12-12 09:47 点击量: 2627

 

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李晖)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为了多赚钱财,而昧着良心向鲜牛肉中注水,不仅危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也必将遭到执法部门的严厉处罚。

近日,利川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审理了一件销售不合格牛肉的非诉执行案件。被执行人胡某于2012年3月28日在本市丹桂园市场销售鲜牛肉,市工商局依法对鲜牛肉进行抽样检查,经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市工商局于2012年3月29日立案,并于同年3月30日向胡某送达检验报告,胡某对该检验结果无异议,不申请复检。同年5月24日,市工商局给胡某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其给予行政处罚。在规定期限内胡某也未要求听证、陈述和申辩。2012年5月29日,市工商局以胡某的行为构成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的行为,对其处罚款20000元。胡某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也未自动履行。经市工商局向胡某发出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要求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所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胡某先后向市工商交纳罚款人民币10000元,余款未自动履行。为此,工商局向本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法院审理认为,市工商局对胡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胡某在规定期限内不自动履行,工商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符合法律规定,遂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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