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申请人向某某一早来到利川市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写有“浩然正气、秉公执法”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对法院干警倾力执行表示感谢。
2020年6月11日,向某某与陈某某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陈某某于2020年8月30日前一次性向向某某偿还全部欠款8116元。由于陈某某未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全部内容,故向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和实地走访,均未发现陈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且陈某某也消失无踪,导致执行工作陷入困境。利川市法院依法将陈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出行、消费、贷款等进行限制。2021年9月,在得知陈某某行踪后,执行局干警依法将其带到利川市法院,慑于法律威严,陈某某积极履行了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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