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李晖)近日,利川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件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张某无证、疲劳驾驶,将行人张某、邹某撞倒,致张某受伤,邹某经送卫生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张某驾车逃离现场,后于当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张某无证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张某驾车逃离现场,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虽张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仍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七个月。
在此,为广大司机朋友建议,驾车应遵守法律、法规,切勿疲劳驾驶,不慎发生交通事故也莫害怕,积极救治伤者,避免扩大损失,才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事故后逃逸只会“逃”掉赎罪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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