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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办案标兵李清华

时间: 2012-08-14 09:42 点击量: 3702

   

李清华,自2000 年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凭着执着的敬业精神、娴熟的庭审技巧、热忱的服务态度,克服西部山区法院办案成本高的困难,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创造出了不平凡的业绩。2009 年,共办结诉讼案件150 件,占团堡法庭办案数的65 % (全庭当年办案总数为307 件),调撤率为85 % ,执行案件50 件,和解执结率100 % ,居全庭之首;2011年上半年,共办结诉讼案件110件,占全庭办案总数的43 % (全庭现办结案件为279 件),调撤率为86 % ,执行案件51 件,和解率为100 % ,居全庭之首。他办理的案件无一件不合格案件,无一件改判发回案件,无一件涉诉上访案件,无一件超审限案件。十年的辛勤耕耘,换来的是累累硕果。2001 年,在该院组织的“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八十周年演讲比赛”活动中荣获第一名;2002 年,撰写的论文《 超审限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被州法学会评为优秀论文;2003年,在该院组织的“热情服务年”活动演讲比赛中荣获第三名;2006 年,被该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07 、2008 年,连续两年被中共团堡镇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9 年,被该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11年,被评为全国办案标兵。

爱岗敬业,扎根基层甘于奉献

李清华常说,法官职业是一项高尚的职业,要想当一名优秀的法官,注定要比一般人付出得更多,更重要的是要忠诚法律,热爱审判事业。从2000 年至今,李法官一直扎根基层人民法庭,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10 年之间,轮岗交流2 次,每一次他都毫无怨言地接受院党组的安排,并且在工作之初主动申请到最边巍艰苦的文斗法庭工作。有多次机会,可以考入其他单位,但他都放弃了,他说自己学的是法律专业,在法院工作十年了,已经深深爱上了这个职业。10 年的时间,3650 个日日夜夜,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足以考验一个人的意志和毅力。为把每起案件办得更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办成经得起推敲的精品案,他始终坚持以法律为准绳,精研法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法律政策烂熟于心;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紧紧把握庭前、庭中、庭后三个环节,查清案件事实,明辨是非曲直;始终坚持“白+黑”工作法,白天下乡、开庭,晚上阅卷、制作裁判文书。“在山区基层法院办案,虽然案件数量可能无法与发达地区相比,但劳动负荷却并不轻松。这主要是因为在法官数量相对紧缺,案件却逐年上升的背景下,山区法院大多还未实行法官助理制度,一个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基本上全由一名主审法官包干负责到底。”李清华深有感触地说,“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基层山区交通不便,再加上村民在大山中分散居住,下乡办案大多只能靠步行,且行程较远,无形中就增加了法官的工作量。特别是送达工作,在现行的法律制度下,让法官显得很被动,往往需要来来回回跑几次,当事人还不愿签收”。不知多少个深夜和节假日,他总是在加班加点阅读卷宗、制作文书。每次看到面前堆着厚厚的案卷,他就忘记了自己还是父母眼中的儿子、妻子眼中的丈夫、儿子眼中的父亲。2009 年1 月21 日晚8 点左右,他还在下乡办案时,老父亲突发脑溢血,当时身边只有一个六岁大的孙子,幸好被邻居及早发现才通过120 急送医院。当他赶到医院,看着父亲呼吸困难、昏昏欲睡、生死未卜的样子,强忍着不让眼泪掉下来,等待着专家的意见,那种心情是难以言表的。而此时,老人的五个儿子只有他在身边。当晚将老人住院事宜安排好后已是凌晨两点钟,此时他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中。那一夜,对他来说,注定是个不眠之夜,毕竟父亲还在抢救中。在后来住院近1 个月的日子里,为了不影响工作,他总是白天在单位忙晚上还要在医院照顾老人,从未请过一天假。今年5 月,他因患双声带小结不得不施行手术,考虑到法庭工作忙,在手术后的第四天不顾主治医生和妻子的建议就匆忙出院了,第五天就同庭里的同志一起驱车前往80 公里外的小村庄开展巡回审理。

司法为民,寓情于法巧妙调解

作为山区农村长大的孩子,他的情怀淳朴而真挚,对农民有一种天然的亲切和牵挂;作为基层人民法庭的法官,他的目标简单而崇高,那就是裁判曲直,定纷止争,让老百姓都过上诚实守信、公平有序、安定和谐的日子,共享法治的阳光和正义。处在审判一线,处在矛盾的风口浪尖,如何面对矛盾而不回避矛盾、化解矛盾而不激化矛盾,是李清华法官一直思考的问题。“在我们山区,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普遍还不是很强,办案过程中往往需要做大量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将国家法律、党的政策以及当地的风俗民情有机融合起来,将法言法语与方言但语有机融合起来,最终让当事人真正在思想上、心里头接受法官的调处意见。这个过程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比较难,因为人最难做的是思想工作。”李清华如是说,“做思想疏导工作是调解结案的难点所在,不仅需要花费心血,还需要智慧和技巧”。在多年的民事审判工作中,他不断探索,大胆创新,总结出一套“五心”(公心、诚心、细心、热心、耐心)调解方法,灵活运用到审判实践中,秉持“以人为本、以和为贵、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的基本理念,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调解在审判中的特殊作用,使一起起剑拔弩张的矛盾纠纷在和风细雨中得到妥善解决,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1 月,他办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原告邓某在参加被告郑某丈夫的丧事活动中(注:郑某的丈夫和9 岁的儿子在大年三十因天然气中毒死亡,郑某和大儿子因中毒住院治疗),不幸被烟花炸伤右眼致七级伤残。在无法向生产者或销售者主张权利时,原告只好将郑某告上法庭。面对原告失去一只眼睛和被告失去丈夫、儿子的切肤之痛,李法官清醒的认识到,对原告是不幸的,而对被告则是不幸中的不幸。通过价值的比较分析,他从感情和法律的角度对双方做了大量的工作,最终调解由被告赔偿60953 元,原告放弃60000 余元,目前已履行完毕。

锤炼党性,廉洁奉公不拘私情

李清华所在的利川市人民法院,是个光荣的群体。全国模范法官李萍同志,就是出自这个群体。他总是说:“工作在这个群体中,我感到无上光荣,同时也时时受到鞭策和鼓舞,那些优秀的法官是我的榜样,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一个法官灵魂深处最为闪光的东西,那就是,公正和廉洁。”作为一名党员,他时刻不忘党的宗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上级保持一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根本原则,积极参与院里组织的“作风建设年”、“两满意、两提高”活动,不断增强自己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尚法意识。作为一名法官,他一向奉行“公公正正办案、清清白白做人”的基本准则,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廉洁执法,公正办案,“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抗得住诱惑,10 多年来一直保持着洁身自好的良好作风和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赢得了全院干警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因为热爱,所以无悔;因为平凡,所以伟大。李清华法官将背负着法治的信念,合着时代的节拍,踏着青春的鼓点,无怨无悔演绎出公正司法的强音,让法糙增辉,让人生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