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南法庭成功审结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3-09-05 14:50 点击量: 1421

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徐敬军)建南法庭审结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138月,王某向建南法庭起诉称,2011419,被告朱某请我修建房屋,事先与我口头约定,从房屋基础工程到顶棚全部竣工,房屋主体按36.5元/㎡计算,280㎡计工资10220元,顶楼按50㎡计算,60㎡计工资3000元。另外,零工工资计币3730元,共计16950元,被告已支付9200元,尚欠7750元。因被告拒付工资,造成我误工45天,误工费损失为3600元。现要求被告支付其做工工资7750元,误工费3600元,共计11350元。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朱某辩称,之所以没有支付剩下的修房款,是因为原告未安装排水管道造成房屋排水不畅,同时房屋顶棚出现凹陷,原告应赔偿其损失。经承办人与双方当事人作工作,被告朱某表示愿意与原告王某协商解决此事。

最终经法庭主持调解,王某与朱某达成协议:一、被告朱某于2013823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王某修房款人民币5000元。二、被告朱某房屋顶棚的凹凸处,由被告自己负责处理。三、原告王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协议签订后,被告朱某当庭交付了5000元标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