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罗飞)近日,汪营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利川市汪营镇某小学一年级学生刘某在校上学期间校园内摔伤,住院治疗出院后,经司法鉴定,评定为九级伤残。某小学认为刘某在校就读期间摔伤属实,但刘某是在上厕所途中自己不小心摔伤,校方尽到了安全管理义务。在刘某摔伤的事故中不存在过错,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争议较大,对立情绪严重,汪营法庭干警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解释法律依据和还原事实真相,根据当事人的要求,提出符合双方利益的方案供其参考。在法庭干警耐心细致劝导下,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利川市汪营镇某小学赔偿原告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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