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 李晖)近日,利川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件容留他人吸毒案件。被告人朱某多次从他人处购买冰毒,并邀约李某、孙某、向某等人在其住所多次吸食。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朱某多次在其住所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依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在此,为广大市民朋友提醒,毒品不仅侵蚀个人的身体健康,更可以将人害得家破人亡。毒品犯罪是我国一直以来严厉打击的对象。请为了自己,为了家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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