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人民法院
公告
段辉洲(公民身份号码:4228021990****5612):
本院受理原告熊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鄂2802民初1752号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2、依法抚养子女,原告抚养段依林,被告抚养段懿馨,互不支付抚养费;3、依法负担诉讼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之日起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4月28日9时00分在利川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
联系人:周双禄 联系电话:0718-7451381
联系地址:利川市人民法院汪营镇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