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 刘卫华)2012年,利川市人民法院坚持“公信立院、科学治院、科技强院、文化活院、和谐兴院”工作方针,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全年办结并核销2011年度进京访旧存案件10件,接待群众来访518人次,办理人民来信41件,当年无新增涉诉信访案件,被恩施州中院表彰为全州涉诉信访工作优胜单位。主要做法是:
一是尊重司法规律,理念更加科学。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纠正过于侧重绩效考评的导向偏差,在数据指标上“挤水分”,在案件质量上“见硬功”,同时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减少信访存量,妥善处理初信初访,控制信访增量。强化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理念,当案件质量、效果与效率出现价值冲突时,优先考虑办案质量和效果。
二是形成工作合力,衔接更加顺畅。重视涉诉、涉执信访风险评估,对有上访可能的案件逐一制定工作预案,因案施策,降低信访风险点。业务庭与立案信访部门联动互通,关注案件从立案、审理到执行的各个环节,强化判后答疑,增进案件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认知度,尽力将信访苗头消化在萌芽和初始阶段。合理借助外力,加强与乡镇党政机关和信访综治维稳部门的联系沟通,共同做当事人信访化解工作。
三是立足解决问题,化解更加及时。坚持院领导亲自接访重要、敏感和有信访苗头的案件,凡依法能够解决的问题当即着手解决,努力消除当事人怨气,促使案件平稳有序办结。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救助,对不符合条件但具有特殊情况的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其正当诉求。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防控更加有力。将各办案单位的信访情况纳入季度、年终考评范围,凡当年发生赴省进京访的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干警个人信访案件“终身”责任制,不论其是否在原业务庭工作,凡所承办案件发生越级上访的,均应承担相应化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