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丁宏)3月10日上午,利川法院并案审理两起“民告官”案件,两案原告邓某某、冉某某因不服市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利川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确认市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违法,并要求市公安局赔偿其损失。利川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洪家进作为市公安局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近三十名公安干警旁听庭审。
公安局局长作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充分体现了行政机关对司法的尊重,对原告的尊重,是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利川建设的具体行动,同时也将对相关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自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利川法院及时更新审判理念,主动与行政部门联系沟通,合理安排庭审时间,积极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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