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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游走街头 终犯罪锒铛入狱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4-06-20 10:01 点击量: 2042

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冉丹)日前,少年审判庭审理了一起抢劫案件,三名被告人因抢劫罪被利川市检察院起诉到利川市人民法院。由于被告人吴某某系未成年人,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3625晚,王某与被告人牟某某、杨某、吴某某在城区一网吧上网时,由王某提出去抢钱。凌晨时分,四人在马路上寻找目标,见被害人单身一人路经该处,四人持匕首威胁被害人,抢走被害人100元现金及一部手机。

法院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吴某某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且被告人吴某某系从犯,决定对其减轻处罚。最后判决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