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利川市法院团堡法庭联合村委会、驻村工作队成功调解一起因猪舍引发兄弟反目的案件。
原告文甲认为自家猪舍被其弟文乙用于堆放杂物,无法使用,与之沟通无效,在请求村委及镇政府综治办调解无果后,起诉至法院。
利川市法院立案受理后,经承办法官初步调查,此案权属存在争议,如果以判决的方式并不利于双方矛盾的化解。为妥善解决矛盾,承办法官决定入户,联合当地村委会与驻村工作队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既从法律层面释明,告知当事人此案通过判决的形式不利于解决实际问题,又从情理层面耐心解释,双方系亲兄弟,又均为特殊困难群众,只有和解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最终,两兄弟握手言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主办:利川市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 2023 利川市人民法院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邮政地址:利川市胜利大道2号 邮编:445400 备案:鄂ICP备12010191号-1
联系我们:办 公 室: 0718-7281169 立案咨询:0718-7291169 0718-7290064 督察室:0718-7265770 传 真:0718-728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