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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春军诉刘胜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

来源: 利川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22-05-05 15:25 点击量: 7023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刘胜(公民身份号码:4224231968****0034)

本院立案受理原告易春军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鄂2802民初6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承办法官:民一庭 余富国     法官助理:黄琳

书记员:周 琳

联系电话:0718-7290072 地址:利川市胜利路2号

 

 

 

 

二○二二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