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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明霞诉利川市佛宝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及利川市华航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来源: 利川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18-11-19 17:10 点击量: 895

利 川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利川市佛宝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石明霞诉你司及利川市华航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2018)鄂2802民初5506号民事判决书及原告石明霞上述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联系人:熊若涵  联系电话:0718-7291505

联系地址: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