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审务公开 > 公告送达

张金成诉方政、韩勃、湖北珑澄置业有限公司、威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 利川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18-12-18 11:27 点击量: 700

利 川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方政(公民身份号码:4228011988****0632):

本院受理原告张金成诉你、韩勃、湖北珑澄置业有限公司、威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2018)鄂2802民初6174号民事判决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一十八日

 

联系人:熊若涵  联系电话:0718-7291505

联系地址: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