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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房屋交界起纠纷 打伤邻居获刑罚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2-08-15 10:10 点击量: 494

   

为房屋交界起纠纷 打伤邻居获刑罚

(通讯员:龚秀娟)为房屋交界起纠纷,竟用“打杵棒”打伤邻居。近日,利川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尹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由被告人尹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冉某某的经济损失。

2011年11月18日15时许,尹某某与邻居冉某某再次因为房屋交界的问题发生纠纷,之前双方已经为房屋交界的归属、使用等问题发生摩擦,积怨已久。双方言语过激,矛盾瞬间激化,尹某某遂用一个木棒,也就是农村俗称的“打杵棒”与冉某某发生打斗,在打斗过程中,致使冉某某左下肢受伤。经鉴定,冉某某左下肢胫骨上段部分所受损伤为轻伤。利川人民检察院以尹某某犯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被害人冉某某在诉讼过程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尹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尹某某当庭积极赔偿了冉某某的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尹某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对其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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