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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警车暴力妨碍公务被判刑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4-07-22 09:09 点击量: 2506

利川法院网讯(通讯员:胡兴国 钟于)近日,利川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案,被告人姜某在逃跑过程中,两撞警车,造成一辆警车部分毁损,二人受伤,被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4年4月,利川市某旅游公司内部股东之间发生纠纷,被告人姜某携带关公刀、东洋刀、杀猪刀等凶器放在其驾驶的车上,伙同他人准备前往出事地点,市公安局干警获悉后,驾驶两辆警车前往阻截。被告人姜某因在取保候审期间,看见警车心中害怕,在开车逃跑时,撞到了其中一辆警车,接着又撞击了该警车的尾部,被告人撞开警车以后,不听劝阻,继续驾车逃跑到乡下,后被民警抓获。经鉴定警车损失为3千多元,车上两人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本案在庭审中,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证据均无异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无视国家法纪,采用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姜某归案后认罪态度好,自愿认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处姜某有期徒刑一年,并没收作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