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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南

来源: 利川法院网 时间: 2013-05-08 16:30 点击量: 1999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南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户口簿或身份证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或分立、合并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变更证明。

二、证明股权转让合同成立的证据

1、股东同意转让股权(出资)的证据。

2、当事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公司章程等。

三、证明股权转让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

2、出让或接收股权(出资)的证据,如给付、接收转让股款,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出让方将公司的管理权转移给受让方的证据等;

3、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资料。

四、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1、支持诉讼请求的有关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清单;

2、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